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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祝融 衡陽 衡山 地名 源流考
衡山,遠古屬古越人及祝融部落地,后屬三苗國地。殷商時為古越人方國部落地域,春秋時為荊州(非政區)之域,為楊越族雜居之地。春秋中期漸為楚人勢力范圍。戰國屬楚洞庭郡,秦首屬洞庭郡,旋屬長沙郡。西漢屬長沙國湘南縣。后歸屬幾分,至三國吳太平二年(257),置衡陽縣(非今衡陽縣),西晉初更名衡山縣。
衡山得名,與祝融部落南遷有歷史淵源關系。祝融部落,據文獻載,為炎帝后裔。祝融峰得名,源于祝融后裔。
《國語·晉語四》:“黃帝以姬水成,炎帝以姜水成。”故黃帝為姬姓,炎帝為姜姓。《左傳·文公十八年》《管子·五行》《路史·前紀》《史記·五帝本紀》皆載:炎帝、黃帝生成于今陜西省岐水流域,為胞族。
今考炎帝部落先祖出生于今湖北隋州市歷山鎮,育于姜水。《水經注·渭水》言“炎帝長于姜水”并非無據之言。《國語·魯語》《禮祀·祭法》《左傳》《列子·湯間》《史記·五帝本紀》《春秋三傳》《荊州記》《水經注》《路史》《括地志》《元和郡縣志》《元豐九城志》,或原文或注引,諧認同此說。厲山自古亦流傳有農業和醫藥發明于神農氏傳說。周代典籍和出土銘文記載的歷國,歷史悠久。商周時為江漢地區小方國,春秋時為厲國。這也亦佐證炎帝出生于歷山。
黃帝部落先祖,出生于今河南新鄭市姬水(熊水)流域,后育于渭水流域。后世文獻因而誤為“同胞”。
兩大部落自發展壯大后,各自形成部落聯盟,為爭奪中原生存空間及領導權,炎帝與黃帝兩個部落集團發生爭戰。《史記·五帝本紀》載:炎帝“欲侵諸侯”,而諸侯“咸歸軒轅。”《大載禮記·五帝德》:“炎帝與黃帝戰于阪泉之野”,“三戰,然后得其志”,黃帝終成中原華夏諸部落的共主。炎帝部落戰敗后,大部分歸入黃帝部落。《國語·周語下》云:諸夏人士自稱“皆炎黃之后”。這時期,蚩尤為首的九黎部落聯盟,也挺進中原,《太平御覽·卷一五》:“黃帝與蚩尤九戰九不勝。”最后黃帝部落聯合炎帝部落,《山海經·大荒北經》載:黃帝炎帝擒殺蚩尤于冀州之野(今學者多認同:在山西運城市解州鹽池;亦云在河北省涿鹿縣,但缺出土文物支撐。)
炎帝戰敗后,黃帝采取“和合”之策,將炎帝榆罔及子孫遷封今山西榆次;其后裔又南遷至今河南省鄭州市北。今學術界多認同:炎帝后裔東移至今河南省淮陽市境(亦說陳倉)。炎帝部落首領“初都陳”時,創造了大河村類型文化。王震中先生考證:大河村類型文化,當是祝融部落先民。
祝融氏,在《國語·楚語》《管子·五行》《禮記·月令》《呂氏春秋·孟夏篇》《路史·后記》中,是指炎黃時代,黃帝任命的司徒祝融氏。《史記·楚世家》:“重黎為帝嚳高辛居火正,甚有功,能光融天下。帝嚳命曰祝融。”又云:“帝乃以庚寅日誅重黎,而以其弟吳回為重黎后,復居火正,為祝融。”《山海經·海內經》及《大荒西經》皆言重黎即祝融。
火正,即火官。《漢書·五行志》:“古之火正,謂火官也,掌祭火星,行火政。”即在炎黃時代,專司守燎祭天神(日神)觀天象授以農時,又教民放火燒荒,刀耕火種,故曰“祝融”。不過,重黎據《國語·楚語下》楚大夫射父引《周書》載:顓頊(黃帝之孫)時代,是黃帝令職掌部落聯盟祭祀的“南正”重,以及“火正”黎,他倆分別會聚天神以分其位,集合民眾祭祀天地神靈,“絕地通天”。顓頊因功受后人崇敬。《世本》:“顓者,專也;頊也,正也;言能專正天地之道也。”即指此事。祝融部落首領至堯、舜、禹時代,仍襲火正之職,且有各支族分居一方。《史記·楚世家》載:陸終生子六人,曰昆吾、參胡、彭祖(鏗)、會人、曹姓、季連。季連者,是為羋姓;楚其后也。
據郭沫若先生考證:炎帝部落南遷時分為四支:一為烈山氏,一為共工氏,一為堯舜時四岳,一為東遷今山西的臺駘。學術界對此多有爭議。不過,古文獻記載及地下文物考古證實:烈山氏南遷江漢之間,多有其據。
炎帝后裔祝融氏,南遷首駐今鄭州北一帶,后又移都于今河南省淮陽市時,又“營曲阜”。這一支當為封遷,建都今山東曲阜。這些多得學術界認同。
不過,其時另一支又南遷至厲山(烈山、歷山),即今湖北省隨州市歷山鎮,回歸先祖之地。
今隨州市出土文物考古證實:距隨州市區西約20公里淅西河西“花園遺址”,及距隨州市域西約40公里三里崗“冷皮埡遺址”,均出土大量文物。經專家鑒定:其文化內涵含屈家嶺文化和中原龍山文化兩種文化遺存。隨州市共出土舊石器時代新石器時代遺址50多處,出土文物3000余件。這表明距今5000—6000年間,有一支遠古人類在此勞作生息。由此可推定:厲山氏(烈山氏、厲山氏)約在炎黃時代之前后,就已在江漢地區族居。
因厲山氏為炎帝部落直系先祖,祝融氏與之融合后,故號曰炎帝神農氏。《左傳·昭公十七年》孔穎達疏“炎帝神農氏”條:“炎帝即神農氏。炎帝,身號;神農,代號也。”秦漢間《世本·帝系》亦稱為炎帝神農氏。這表明炎帝神農氏得名于戰國之前。
鄭樵《通志·三皇紀》:“炎帝神農氏起于烈山,亦曰烈山氏,亦曰連山氏,亦曰大庭氏,亦曰魁隗氏。”又云“自神農至榆罔五百年,自臨魁至榆罔凡七帝,襲神農之號三百八十年。”并引《春秋命歷序》:“炎帝傳八世,合五百二十歲。”《帝王世紀》:“神農氏在位一百二十年而崩……生帝臨魁……至榆罔,凡八代,及軒轅氏。”八代統五百多年,不足信。
有學者認為:神農氏所列八位首領,是炎帝神農氏族系中較為杰出的首領。似可信之。烈山氏之子曰柱,亦號為“稷”,皆可視為神農氏后裔。祝融部落后裔,何時遷至今湖南省衡山一帶,難以稽考。不過,亦有蹤跡可尋。
秦漢文獻及出土文物有載。商代卜辭中記有對南方“火日”的祭祀,如合21581“火日”。沈建華先生指出:“火日”很可能是人神化的被祭火神,故稱“南”。《睡虎地·秦簡》183支:“煩及歲在南方,其人赤色,死,火日。”“從秦簡‘火日’來看,與卜辭的‘火日’有相類似的系統。”《禮記·月令》《呂氏春秋·孟夏紀》皆載:“其帝炎帝,其神祝融。”高誘注:“炎帝,少典之子姓姜氏,以火王天下,是為炎帝,號神農,死,托祀于南方,為火神之神。”《管子·五行》:“黃帝得祝融而辨于南方。”
帛書《五星占》:“南方火,其帝赤帝,其丞祝庸(融)。”這與長沙子彈庫帛書乙篇:“炎帝乃命祝融,以四神降,奠三天”相吻合。
之后《尚書·大傳》《越絕書》《帝王世紀》皆載:炎帝,號神農,司政南方。《淮南子·時則訓》:“南方之極,自北盧孫之外,貫顓頊之國,南至委火炎風之野,赤帝(炎帝),祝融之所司者萬二千里。”其《天文訓》:“南方,火也,其帝炎帝,其佐朱明,執衡而治夏,其神為熒惑,其獸朱鳥,其音徵……。”又云:“南方曰炎天,其星輿鬼,柳、七星;東南方曰陽天,其星張、翼、軫。”
戰國《石氏星經》:“南宮赤帝(炎帝),其精朱鳥……為翼翮、軫尾。”翼、軫為“天上二十八宿”之一。《史記·天宮》:“張十七度至軫十一度為鶉尾,楚之分野屬荊州。”這里明言“朱鳥”,對應天上“翼”“軫”二星,與《淮南子·天文訓》所言“東南方曰陽天”,對應星宿為“翼”“軫”,決非偶然巧合。故炎帝祝融氏治于荊州之南方,是比較明確的。
《路史·卷八》:“(祝誦氏)其治百年,葬衡陽之陽,是謂祝融峰也。”此說一出,多遭學者疑議。不過,唐代大詩人杜甫《望岳》詩云:“南岳配朱鳥,秩禮自百王。祝融五峰尊,峰峰次低帛。”杜甫歷有史詩之譽,其《望岳》詩所說,應有歷史依據。這應是祝融氏,治政南方的另一種說法。
衡陽市文物出土遺址的陸續發掘,也佐證:在新石器時代晚期龍山文化時期,約在炎、黃傳說時代,有一支源自中原文化的部落,活動生息在今南岳衡山周圍。自20世紀70年代以來,衡陽市陸續在衡陽市南岳區南岳鎮8公里處,發掘了彭家嶺遺址;在衡陽縣福溪鄉發掘有金山嶺遺址;在衡南縣泉湖鄉發掘有羅卜灘遺址;在耒陽市大市鄉長洲村發現宜塘坳遺址。以上4處遺址,皆為新石器時代晚期龍山文化遺存,從出土文物看最早為龍山文化遺存,最晚為商代文化遺存。前者與中原文化有淵源關系,后者從多出土印紋硬陶遺存分析,多屬古三苗國后裔及古越人文化。
綜合古籍文獻所載及地下文物考古發現,我們可以推斷:約在炎黃時代黃帝之孫顓頊時代,高陽之曾孫“重黎”為帝嚳高辛居火正,帝嚳命曰祝融,其族屬為祝融部落,其首領歷為華夏部落聯盟火官,功高位重,為歷代華夏族人尊崇。至堯、舜、禹時代,祝融部落首領,仍襲華夏部落聯盟“火正”之職,且分居四方。故其中一支約在帝榆罔時繼任火官,并委以“司徒”重任,受命司政南方,族居今湖南南岳衡山一帶,首領“其治百年,葬衡陽之陽,是謂祝融峰也。”
《路史·卷八》載:祝融首領死后,被奉為南岳衡山之神。“周朝時且已在山頂建祝融廟,山下建明堂,作為舉行祭祀之所”。其時,是否于山頂建祝融廟,待考。共和國《衡山縣志·概述》:“史籍相傳舜帝南巡,曾令諸侯于此。大禹治水經過衡山,曾在中紫峰(位于今縣城南郊)登紫金臺望九嶷祭舜。”約在大禹治水時代,祝融峰已得名,并非無據之說。
共和國《南岳區志·旅游》:“早在周代,峰頂即建有祝融廟(祝融殿前身)”。史料載:漢武帝元朔三年(前127),在原祝融廟此建禹王殿(禹廟,禹祠),殿內塑有大禹王巨像。為漢人祭禹之始。東漢順帝時(126—144),張道陵創立“五斗米教”,奉老子為教主,自今浙江天目山來南岳,謁青玉、光天二壇,禮祝融祠,自此道教傳入衡山。西晉末年(305—316)衡山已有寺庵。608—609年隋朝南岳衡山已列入國祭祀。唐代劉禹錫為今常德刺史時,曾登上祝融峰作《禹碑詩》:“傳聞祝融峰,上有神禹銘,古石瑯矸姿,秘文龍虎形……。”明證禹碑及祝融峰在楚人、沅人心目中崇高地位。因楚之先祖出自祝融部落。《楚辭·離騷》首句云:“帝高陽之苗裔兮,朕黃考曰伯庸。”屈原自稱高陽之裔,是有依據的。
衡山,作為自然地名,何以得名?衡,古文中多指綁在牛角上的橫木,以防抵人,有平衡人與物之間關系之義。《詩·魯頌·閟宮》:“秋而載嘗,夏而楅衡。”毛傳“楅衡,設牛角以楅也。”《周禮·地官·封人》:“凡祭祀,飾其牛牲,設在楅衡。”后又指北斗星系第五星為衡。《廣雅·釋天》:“北斗七星”,第五顆星為衡。《史記·天官書》:“衡殷南頭。”張守節正義:“衡,斗衡也。”《漢書·天文志》:“衡殷南斗。”顏師古注引晉灼曰:“衡,斗之中央;殷,中也。”《文選·張衡(東京賦)》:“攝提運衡。”李善注引薛綜曰:“衡,玉衡。北斗中星,主廻轉。”由此可知,古文中“衡”,皆持平衡之義。
山,古今文中多指由土石構成突隆的部分。《書·旅獒》:“為山九仞,功虧一簣。”《左傳·成公五年》:“山有朽壤而崩。”《說文·山部》:“山,有石而高。”王筠句讀:“無石曰丘,有石曰山。”
戰國時楚人甘德著《天文星占》,魏人石申夫(石申)著《天文》,經漢代學者刪改成《甘石星經》云:九州中,正南面是荊州,荊州最著名山叫衡山。東漢鄭玄注釋為:南岳衡山,是據天上的星宿分野而得名。在上天為管生死的星宿,在下則管生長發育,像一桿秤一樣,保持平衡,故名“衡山”。后代學者釋為因衡山對應天上二十八星之“翼”、“軫”,度應璣衡,要像衡器一樣,秤出天地輕重,保持天地平衡。“銓德均物”,褒貶人間真、善、美等。
《南岳志》云:“以其星宿當翼、軫,度應璣、衡,故為名。”《方輿勝覽》:“衡山者,朱陵之靈臺,太虛之寶洞,上承翼、軫,鈐總萬物,故名衡山。”以上諸說,皆承天地對應“平衡”之義各自引申,實為衡山得名之淵藪。
戰國初期后,衡山歷為五岳之一。岳,古文中多指高峻的山。《詩·大雅·崧高》:“崧高維岳,駿極于天。”《史記·周本紀》:“我南望三涂,北望岳鄙。”皆指此義。岳,亦指堯時分掌四方外事的部落首領叫“岳”。后人常把主管外事的岳官與岳官駐地的大山名稱統一起來,便名四方大山為“四岳”,實指岳官。《國語·周語下》:“共(工)之從孫四岳佐之。”《史記·五帝本紀》認為:“四岳”為官,分掌四岳之政。王夫之《尚書稗疏》引《朱子言》及《周官》:“內有百揆四岳”認為:百揆是朝廷九官之長,四岳乃十二牧之長。郭沫若認為:四岳為祝融后裔之一。
由此觀之,唐虞三代出現“四岳”,不應視為傳說。因以后各朝京都屢變,多數學者認為所封“四岳”官,皆在黃河流域。
春秋時,有“金、木、水、火、土”五行之說。五行之說最早源于《左傳》《國語》《尚書·洪范》。其時,亦不排除今湖南南岳,亦為“四岳”之一。戰國時五行之說,頗為盛行。戰國中后期,由于齊人陰陽家鄒衍(約前305—前240)倡行此說,演變成“五德始終”論后,才有“五岳”之說流行華夏大地。故《詩語》云:“唐虞四岳,至周始有五岳。”《周禮·春官·大宗伯》:“以血祭祭社稷,五祀、五岳。”現學術界多認同成書戰國后期,融道、法、陰陽等諸家學術而成,奉為儒家經典之一。故五岳觀念,應是雜揉商代四方神祇和戰國初五行觀念,逐成山岳崇拜。《史記》《漢書》有“五岳”祭祀及崇拜的記載。不過,皆記江北之衡山,其地望指今安徽省潛山縣天柱山(霍山),而江南之衡山,即今湖南省衡陽市南岳區衡山未有記載。這值得商榷。歷史上衡山地望有數處,而最早稱名者,當為今湖南之衡山。其一,《尚書·禹貢》:“荊及衡陽惟荊州”。孔安國注:“北據荊山,南及衡陽之陽。”即認為“衡山”為今湖南省衡山,亦指歷史上所稱“江南衡山。”《山海經·海內經》:“南海之內,有衡山。”并自注曰“南岳”。郭溪注《山海經》:“今衡山在衡陽郡湘南縣,南岳也。俗謂之岣嶁山。”
其二,《周禮·職方氏》:“正南曰荊州,其山鎮曰衡山。”東漢鄭玄注:“衡山在湘南。”晉代郭璞《爾雅·釋山》于“江南衡”條下注:“衡山,南岳。”又引《爾雅》云:“霍山,今廬江潛縣,潛水所出焉。別名天柱山。漢武帝以衡山遼曠,故移其神于此。今其土俗人皆呼之為南岳。”郭璞明指:漢武帝始改霍山(天柱山)為南岳。《史記·孝武本紀第十二》:西漢元封五年(前106),漢武帝“登禮潛之天柱山,號曰南岳。”
其三,從地望看,古之衡山,當指今湖南衡山。《尚書·序》稱:殷人八遷,“湯始居毫,從先生居。”今有鄭州商城及河南偃師之說。至盤庚定都殷(今河南省安陽市)“至紂之滅,二百七十三年更不徙都。”故商又稱殷商。若從盤庚遷都論,其所指荊州當指以今湖北省南漳縣西“荊山”為標志的廣大南方地域,其時商人與南方各部落聯盟,有商業往來,受到商文化影響。但未實際控制區域,故其時“荊州”,當指非行政區劃地名,為區域地名。《爾雅·釋地》:“漢南曰荊州。”應是指正南向“荊山”之南廣大地域,其正南上山鎮,應是指今湖南衡山。《漢書·地理志》:“湘南,禹貢衡山在東南,荊州山。”
其四,《尚書》《周禮》《戰國策》《史記》 《漢書》注硫中,注釋“衡山”為今湖南衡山者,據學者劉剛研究:有《孔安國·尚書傳》 鄭玄《三禮注》賈公彥《周禮·注疏》鮑彪《戰國策注》裴骃《史記集解》馬貞《史記索引》 張守節《史記正義》顏師古《漢書注》顧鼎《括地志》等。以上學者眾口一詞,皆言古籍經典中所言“衡山”為今湖南衡山。其說服力,不言自明。
其五,酈道元《水經注·湘水》:“湘水又北經衡山縣東,山在西南……《山經》謂之峋嶁,為南岳也……禹治洪水,血馬祭。得金簡玉之書。”清代《讀史方輿紀要》稱為峋嶁山,為衡山主峰。《湘水記》:“禹登山獲金簡玉牒治水之書,山上承翼宿,鈐得鉤物,故名峋;下據離宮,攝統火師,故名嶁。”海拔951.5米。《水經注·漸江水》亦記“會稽山”“石匱山”。此石匱山即指《吳越春秋》中所指衡岳。由此觀之,酈道元所記“衡山”,一在今湖南,一在今江蘇,并未否定湖南衡山為五岳地望之一。
其六,《墨子·兼愛中》:“禹治天下,南為江漢淮汝,東流之注五湖之處,以利楚越與南夷之民。”文中“江漢淮汝”,多指包括長江北之流域;所言“五湖”,一說指太湖附近滆、洮(長蕩)、射、貴為“五湖”;一說指洞庭、青草、彭蠡、具區、洮滆為“五湖”。從墨子話中,當指后者為“五湖”。由此,不排除大禹治水時期,登上今湖南衡山“血馬祭”。
其七,地理學家譚其驤先生主編共和國《中國歷史地圖冊·第一冊》在“戰國·楚越”版圖上,明確標記:江南之“衡山”,在今湖南,江北之“衡山”,在今安徽。這是有歷史依據的,不可輕易否定。
綜上所述,約在春秋時期,“四岳”當有江南之衡山之稱名(今湖南衡山)。約在戰國中末之交,古之“四岳”才加稱為“五岳”。江南之衡山與江北衡山,同時著稱大江南北。其主因可能是便于周朝及各諸侯,以及江南各部落首領,在自己侯國或部落領地內,登“五岳”而祭祀天地,祖宗,神靈。
約在楚悼王吳起(前?—前381)變法時,江北天柱山(霍山)亦稱名為“衡山”,為移借地名。《戰國策·魏一》引魏侯對問吳起,吳起對曰“昔者三苗之居,左彭蠡之波,右洞庭之水,文山(注:今考在江西省吉安市吉安縣),在其南,而衡山在其北。”吳起后為楚相(令尹),約在變法“南平百起,北并陳、蔡”時,便于楚國開拓南疆時,便將江南之衡山地名,移借于江北之天柱山(霍山),亦名“衡山”。因楚國北并陳、蔡時,其楚國北邊疆界,剛好位于原蔡國侯地域之正南,含有宣示主權及楚國掌握北部疆域之意。南岳衡山在江南、江北,兩地一名,始于吳起變法時,極有可能。
秦置衡山郡,郡治今湖北黃岡、黃州區西北,古稱邾。漢武帝時,遂改江北天柱山(霍山)為“南岳衡山”。漢文帝十六年(前164),以原淮南地劉安、劉勃、劉賜為淮南王、衡山王、廬江王。漢武帝元狩元年(前121),淮南王安、衡山王賜謀反案發,二王自殺。元狩二年(前121),漢武帝削除衡山國六縣,并以安風、安豐等縣首字,改衡山國為六安國,含有“六地平安,永不反叛”之意,命名為六安,延用至今。約在其后不久,漢武帝遂以江南衡山遼曠,不便祭祀,乃改江北天柱山(原衡山國祭祀之山)為南岳衡山,并以國祀。《史記·孝武本紀第十二》:漢武帝元封五年(前106)“登禮潛之天柱山,號曰南岳。”
戰國楚國吳起變法(前382—前381)之后,國內各種典籍,皆記載江南、江北之“衡山”,致使各家注釋者各取其據,“衡山”條注釋,紛爭不斷。漢武帝又以江北之“衡山”為五岳之一,首開“五岳衡山”國祭之先河,直至隋文帝開皇九年(589),清《讀史方輿紀要》:“詔衡山為南岳,而廢霍山為名山。”自此后又行國祭之典,江南衡山為“五岳”之一終成定論。江北衡山(天柱山、霍山),漸漸聲息,僅作大江南北名山,存留史冊。
衡陽(非今衡陽縣),兩漢時分屬長沙國,湘南縣,湘南侯國。《三國志·吳書三》吳主孫亮“以長沙東部為湘東郡,西部為衡陽郡……。”其時長沙郡地域甚廣。而《晉書·地理志》則云“孫權分江夏立武昌郡……分長沙立衡陽、湘東二郡。”此誤,當以《三國志》為準。共和國《衡陽縣志·大事記》:“吳會稽王太平二年(257),設衡陽縣、衡陽郡。衡山縣地屬衡陽郡,郡治在兜率寺側,即今沙頭鄉老糧倉至千灘上一帶;縣治附設在郡治的外城。”今國內史籍、地志,皆同此說。因其時衡陽縣地域及縣治,均在今衡山縣范圍內,故可視其為衡山設縣之始,轄境相當于今衡山、衡東、安仁三縣及衡陽市南岳區。古人認為“山南水北為陽”。因縣治及大部縣域“以在衡山之陽”,故名。
吳衡陽郡、衡陽縣之置,乃為時局所迫。《三國志·吳書三》載吳主孫亮(243—260),于赤鳥十三年(250)被孫權立為太子,年幼。神鳳元年(252)四月,孫權病故,大權集于吳征大將軍諸葛恪,上大將軍吳岱手中。其時,魏國派兵遣將,攻伐吳國南郡、武昌。吳征大將軍諸葛恪率軍大破魏軍,魏將韓綜、桓嘉兵敗擒殺,迫魏將王昶退軍回魏。冬十月,武衛將軍孫峻伏兵殺諸葛恪于殿堂,孫峻為丞相,封富春侯。次年二月,吳軍還自東興,大舉封賞。
然而,吳國內廷及諸將內斗不止,互相攻殺。五鳳元年(254),“吳侯陰謀殺峻,覺,英自殺。”吳太平二年(256),吳、魏又互相攻伐,各自損兵折將。“是歲大旱。”二月“以馮朝為監軍使者,督徐州諸軍事,民饑,軍士怨畔。”此前在太平元年春二月,建業(今南京)大火災。孫峻用文欽計,將征魏。九月,孫峻死,以從弟偏將軍綝為侍中、武衛將軍,領中外諸軍事。眾臣、將不服,大怒。不久,大司馬呂岱病故。眾將表薦衛將軍滕胤為丞相,綝不聽,便更胤為大司馬,代呂岱駐武昌。驃騎將軍呂據率軍欲討胤;綝又遣兵攻據于江都;又遣將軍劉丞督兵攻胤,胤敗夷滅,又獲呂據于新州。十一月,以綝為大將軍、假節,封永封侯。后孫憲與將軍王惇謀殺綝,事覺,綝殺惇,迫憲自殺。十二月,使五官中郎將刁玄告亂于蜀,以防蜀軍東進。孫綝為防內亂重演,防魏軍兵爭淮南,為確保后方糧草兵員供給,便“以長沙東部為湘東郡,西部為衡陽郡。”并分湘南縣置衡陽縣(非今衡陽縣)。
衡山。西晉改衡陽縣為衡山縣,以境內南岳衡山為名。《晉書·地理志》:“衡陽郡,吳置,故屬長沙。統縣九,戶二萬三千。湘鄉、重安、湘南、湘西、丞陽、衡山、連道、新康、益陽。”這表明西晉惠帝永熙元年(290),改衡陽縣為衡山縣。
衡陽縣改為衡山縣,實為避衡陽郡諱而改。晉平吳后,三國一統。司馬炎(236—29)于咸熙二年(265)登上帝位后,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促使國內經濟發展,國稅充裕,土地大量開墾,經濟發展,人口僅平吳三年就增加了130多萬戶。太康元年(280)全國共有人口1616余萬人,戶平6.57人,文化領域亦呈繁榮景象。史稱“太康繁榮。”由于經濟發展,人口增多,加之“占田制”及“品官占田蔭客制”的推行,勢必促使行政區劃調整。
然而,就其時荊州、衡陽郡而言,并非如此。如湘南縣,據明崇禎《長沙府志》《大清一統志》清光緒《湘潭縣志》載,為秦始皇置,屬長沙郡。境地處臨湘(今長沙)縣之南,故名湘南,治今湘潭縣花石鎮漢城橋。東漢屬長沙郡,從湘南縣又析置湘鄉縣。
三國吳太平二年(257)為衡陽郡治,又從湘南縣析置湘西(治今株洲縣龍船鎮堂市村土城),衡陽(非今衡陽縣,縣治在今衡山縣沙頭鄉)二縣。三國吳永安五年(262),三國吳荊州地圖冊上,已標記湘鄉、湘南、湘西、衡陽、臨烝、重安、烝陽、連道、新陽、益陽10縣來屬;郡治湘南縣治處。至西晉太康二年(281),荊州官方地圖冊上,衡陽郡僅改新陽為新康,臨烝縣劃屬湘東郡〔三國吳太平二年(257),分長沙郡東部置〕;其余未改縣名。
由此推知,西晉永熙元年(290)改衡陽縣(非今衡陽縣)為衡山縣,實受杜預《土地名》《盟會圖》影響,因避郡、縣同名而改;亦或避諱“衡陽郡”名而改,非行政區劃所致。
衡山縣由衡陽改名后,至宋太明八年(464),改衡山縣為湘南縣,屬衡陽郡。南齊建元元年(479),復改湘南縣為衡山縣(因湘南縣廢入湘西縣)。自此后縣名不易。隋開皇九年(589)湘鄉、湘西兩縣廢入衡山縣,縣治今湖南省株洲縣龍船鎮(2016年5月由原王十萬鄉,棠市鄉合并為龍船鎮,以龍船灣古地名為名)棠市村古城(亦曰在龍船鎮王十萬村荷包洲),屬原郡。隋大業六年(610),遷治于縣境白馬峰下,唐武德四年(621),改長沙郡為潭州,衡山縣屬之;又劃出縣北境為湘鄉縣;唐神龍三年(707),又改屬衡陽郡,縣治遷回今沙頭鄉兜率寺側舊址;景龍三年(709)為避水患,遷白茅鎮,即今開云鎮(城關鎮)。
自此后,縣治未遷,歸屬先后有衡陽郡、潭州、天臨路、衡州府。民國屬衡陽道。共和國成立后,先后屬衡陽專區、湘南行政區、衡陽專區、衡陽地區。1983年終屬衡陽市。1984年5月,析縣境中部南岳景區南岳鎮,南岳鄉及后山10個行政村,置南岳區直屬衡陽市。境內植被良好,物產豐富,有岳北農工會舊址及縣城康王廟等。
文章作者:彭雪開
文章來源:《中國地名》2019年第7期
選稿:何鉑羽
編輯:洪珊
校對:孫欣儀
責任編輯:張純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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