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云浮山水燃氣灶維修點(平潭燃氣灶維修電話)
(上接D87版)
一、《公司章程》修訂條款的具體內容
二、備查文件
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1年3月23日
證券代碼:002911 證券簡稱:佛燃能源 公告編號:2021-033
佛燃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公司2021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擔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風險提示:
佛燃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對外擔保額度總額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100%,該等擔保全部系為公司合并報表范圍內的子公司提供的擔保。敬請投資者關注風險。
一、擔保情況概述
因公司子公司日常經營和業務發展的需要,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1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擔保的議案》,擬向子公司提供擔保,預計2021年度公司為子公司提供擔保額度總計不超過人民幣591,500萬元,其中公司為資產負債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的擔保額度總計不超過人民幣124,600萬元,公司為資產負債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擔保額度總計不超過人民幣466,900萬元。任一時點的擔保余額不超過上述擔保額度,有效期間內,發生的擔保事項因擔保對象歸還借款或擔保到期結束,相關擔保額度釋放后可以滾動使用。具體擔保金額根據公司與銀行簽訂相關擔保類文件金額為準。具體擔保額度情況如下:
(一)為資產負債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擔保:
注:上述銀行包括銀行下設的分支機構。
(二)為資產負債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擔保:
注:上述銀行包括銀行下設的分支機構。
在上述額度內發生的具體擔保事項,提請股東大會同意董事會授權法定代表人及財務負責人根據公司經營計劃和資金安排,辦理與金融機構簽訂相關擔保協議等具體相關事宜,不再另行召開董事會、股東大會。擔保事宜自股東大會通過之日起至下年度股東大會之日辦理,如超過上述額度的擔保,公司將按照相關規定由董事會、股東大會另行審議。
二、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一)佛山市華源能能源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佛山華源能”)
法定代表人:陳振佳
地址:佛山市禪城區唐園西一街16號3樓306室
注冊資本:人民幣捌佰萬元
經營范圍:許可項目:燃氣經營;危險化學品經營;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經營項目以相關部門批準文件或許可證件為準)一般項目:化工產品銷售(不含許可類化工產品);潤滑油銷售;食品添加劑銷售;木炭、薪柴銷售;非金屬礦及制品銷售;農副產品銷售;石油制品銷售(不含危險化學品);煤炭及制品銷售;(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
佛山華源能于2019年9月18日注冊成立,為公司全資子公司深圳前海佛燃能源有限公司出資設立的全資子公司。
主要財務狀況:截止2020年12月31日,總資產為716.24萬元,凈資產為716.05萬元,營業收入0萬元,凈利潤為-83.49萬元。
(二)佛山市三水陶聚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陶聚能”)
法定代表人:郭州
地址:佛山市三水區西南街道河口白沙村“大赤崗、三稔坑”(土名)2號地
注冊資本:人民幣壹仟伍佰萬元
經營范圍:一般項目:熱力生產和供應。許可項目:燃氣經營。
陶聚能的股東為公司全資子公司佛山市三水藍聚能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藍聚能”)、廣東歐文萊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歐文萊”)、佛山市三水金意陶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意陶”)、佛山市奧特瑪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奧特瑪”)、佛山市眾鴻電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眾鴻電力”)共同出資設立,其中藍聚能持股比例為66.6%;歐文萊持股比例為10.6%;金意陶持股比例為7.6%;奧特瑪持股比例為4.6%;眾鴻電力持股比例為10.6%。公司與歐文萊、金意陶、奧特瑪、眾鴻電力無關聯關系。
主要財務狀況:截止2020年12月31日,總資產為1,730.28萬元,凈資產為999.08萬元,營業收入0萬元,凈利潤為0.08萬元。
(三)佛山市順德藍宇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順德藍宇”)
法定代表人:張志
地址:佛山市順德區大良街道辦事處南華社區居民委員會鑒海北路新寧一巷1號(僅作辦公用途,生產經營地另設)
注冊資本:人民幣壹仟萬元
經營范圍:熱力生產與供應,制造、銷售冷能,天然氣儲存(生產地、儲存地址另設);燃氣、蒸汽、熱力、暖通、通風管道運輸,管道工程的設計、管理、安裝、項目管理、監理、技術咨詢、售后服務;燃氣管道設施、燃氣燃燒器具安裝、維修;燃氣保險兼業代理業務;壓力管道設計及安裝;承接: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程的設計與施工;熱水系統、熱泵供暖系統、太陽能光伏供電系統的設計、安裝及售后服務;售電服務;熱力管網建設;倉儲服務(不含危險化學品);能源領域的技術研發、技術服務;銷售、租賃:燃氣設備、太陽能光伏設備、蒸汽設備、熱力設備、暖通設備、通風設備、機械設備、管道運輸設備、廚房設備及上述設備的配件、材料,并提供以上設備的售后服務和相關配套業務;銷售:農副產品、日用品;物業租賃;洗衣服務;從事上述貨物或技術進出口(國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審批的貨物和技術進出口除外)。以下項目由有經營資質的分支機構經營:批發、零售天然氣。(以上項目不涉及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藍宇能源于2020年1月2日注冊成立,股東包括公司、佛山市順德區南華投資有限公司、何炳坤,其中公司持股比例為60%,佛山市順德區南華投資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為30%,何炳坤持股比例10%。公司與佛山市順德區南華投資有限公司、何炳坤不存在關聯關系。
主要財務狀況:截止2020年12月31日,總資產為5,507.42萬元,凈資產為2,943.24萬元,營業收入8,198.68萬元,凈利潤為2,243.24萬元。
(四)肇慶佛燃天然氣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肇慶佛燃”)
法定代表人:張合平
地址:肇慶市高要區南岸南興一路114號(蘇瑞洪、蘇子江地)
注冊資本:人民幣貳億玖仟零捌拾捌萬貳仟貳佰元
經營范圍:管道天然氣的輸配、銷售;車用天然氣的輸配、銷售;管道燃氣設施安裝、維修;燃氣設施、燃氣設備及配件、燃氣具、家用電器的銷售、維修、租賃及服務;天然氣客戶服務;市政工程、城市燃氣工程設計、施工;自有物業租賃服務;物業管理;燃氣技術及燃氣安全咨詢服務;商務咨詢服務(不含金融、證券、期貨信息咨詢);燃氣設備檢測服務;代辦燃氣保險業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肇慶佛燃是公司全資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權。
主要財務狀況:截止2020年12月31日,總資產為56,540.47萬元,凈資產為27,799.76萬元,營業收入129,976.85萬元,凈利潤為3,897.44萬元。
(五)佛山市華粵能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粵能”)
法定代表人:徐中
地址:佛山市禪城區南海大道中18號1310(住所申報)
注冊資本:人民幣壹億元
經營范圍:能源項目投資;新能源產業項目投資;股權投資;分布式能源、可再生能源及其他能源利用開發及經營管理;熱力生產和供應(僅限分支機構經營);節能技術推廣服務;洗衣、干衣服務;售電服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華粵能是公司全資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權。
主要財務狀況:截止2020年12月31日,總資產為8,413.60萬元,凈資產為5,005.01萬元,營業收入16.93萬元,凈利潤為-4.99萬元。
(六)佛山市三水藍聚能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藍聚能”)
法定代表人:郭長江
地址:佛山市三水區云東海街道興業五路5號F5之5(住所申報)
注冊資本:人民幣壹仟萬元
經營范圍:熱力生產和供應;合同能源管理;節能管理服務;工程管理服務;生物質液體燃料生產工藝研發;余熱發電關鍵技術研發;機械設備研發;工程和技術研究和試驗發展;新興能源技術研發;技術服務、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交流、技術轉讓、技術推廣;家用電器制造;家用電器銷售;環境保護專用設備制造;環境保護專用設備銷售;發電機及發電機組銷售;信息安全設備銷售;特種設備銷售;家用電器安裝服務;信息技術咨詢服務;機械設備租賃;光伏發電設備租賃;倉儲設備租賃服務。(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許可項目:燃氣經營;石油、天然氣(不含危險化學品)管道儲運;發電、輸電、供電業務;保險代理業務;特種設備安裝改造修理;檢驗檢測服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經營項目以相關部門批準文件或許可證件為準)
藍聚能是公司全資子公司華粵能的全資子公司。
主要財務狀況:截止2020年12月31日,總資產為4,334.59萬元,凈資產為3,259.36萬元,營業收入11,507.42萬元,凈利潤為1,926.57萬元。
(七)佛山市高明中明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高明中明”)
法定代表人:劉威
地址:佛山市高明區更合鎮白石開發區更合公路管養所第11卡商鋪(住所申報)
注冊資本:人民幣壹仟萬元
經營范圍:熱力生產與供應;燃氣供應設施的施工;冷熱電聯產和能源供應;熱力管網及配套供熱設施、分布式能源設施的建設與經營(不含電網的建設和經營);合同能源管理;天然氣貿易(不含天然氣存儲、運輸且不為終端用戶供氣);供熱及其他能源設施設備、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和相關服務;節能技術服務推廣與咨詢;其他機械和設備修理業;電氣安裝;管道和設備安裝;家用電器批發;日用家電設備零售;其他機械與設備租賃;洗染服務;日用電器修理;太陽能發電;其他電力生產;電力供應;燃氣生產和供應業。(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高明中明的股東為全資子公司華粵能和佛山市銘暉燃氣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銘暉燃氣”)。其中華粵能持股比例為51%,銘暉燃氣持股比例為49%。公司與銘暉燃氣無關聯關系。
主要財務狀況:截止2020年12月31日,總資產為7,635.35萬元,凈資產為5,577.69萬元,營業收入18,312.57萬元,凈利潤為4,177.29萬元。
(八)恩平市佛燃天然氣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恩平佛燃”)
法定代表人:胡志偉
地址:恩平市錦江大道東2號B座8、9層
注冊資本:人民幣肆仟萬元
經營范圍:管道天然氣的輸配、運營、銷售;燃氣工程的設計、施工、安裝;管道燃氣設備安裝、維修;燃氣設施、燃氣設備及配件、燃氣具、家用電器的銷售、維修及服務;天然氣客戶服務;車用加氣(加油)應急站運營、銷售;液化天然氣儲(輸)配站運營、銷售;自有物業出租。天然氣輸送服務、液化天然氣銷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恩平佛燃由公司與恩平市北晟建設開發有限公司共同出資設立,注冊資本4,000萬元,其中公司出資3,200萬元,占注冊資本總額的80%;恩平市北晟建設開發有限公司出資800萬元,占注冊資本總額的20%。公司與恩平市北晟建設開發有限公司無關聯關系。
主要財務狀況:截止2020年12月31日,總資產為16,560.88萬元,凈資產為3,465.53萬元,營業收入3,827.95萬元,凈利潤為309.51萬元。
(九)云浮市佛燃天然氣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云浮佛燃”)
法定代表人:張合平
地址:云浮市云安區都楊鎮佛山(云浮)產業轉移工業園41號地之七
注冊資本:人民幣貳仟萬元
經營范圍:燃氣管網及相關設施的項目投資;管道天然氣的輸配、銷售;車用天然氣的輸配、銷售;管道燃氣設施安裝、維修;燃氣設施、燃氣設備及配件、燃氣具、家用電器的銷售、維修、租賃;天然氣客戶服務;市政工程、城市燃氣工程設計、施工;自有物業租賃服務;物業管理;燃氣技術及燃氣安全咨詢服務;商務咨詢服務(不含金融、證券、期貨信息咨詢);燃氣設備檢測服務;燃氣保險手續代辦服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云浮佛燃是公司全資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權。
主要財務狀況:截止2020年12月31日,總資產為8,855.60萬元,凈資產為2,514.78萬元,營業收入2,563.52萬元,凈利潤為101.12萬元。
(十)武強縣中順天然氣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武強中順”)
法定代表人:阮鵬
地址:河北省衡水市武強縣食品城
注冊資本:人民幣貳仟伍佰萬元
經營范圍:城市燃氣經營(不含危險化學品);天然氣管道安裝;銷售天然氣管道、灶具、熱水器(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武強中順的股東為全資子公司佛山市華兆能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兆能”)及馬海軍先生,其中華兆能持股比例為80%;馬海軍先生持股比例為20%。公司與馬海軍先生無關聯關系。
主要財務狀況:截止2020年12月31日,總資產為40,296.06萬元,凈資產為4,693.18萬元,營業收入16,522.92萬元,凈利潤為903.43萬元。
(十一)廣寧縣新銳達燃氣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寧新銳達”)
法定代表人:張合平
地址:廣寧縣古水鎮太和工業園LNG氣化站輔助用房【僅作辦公用】
注冊資本:人民幣壹仟萬元
經營范圍:管道燃氣項目開發、燃氣輸配;天然氣管道安裝和設備設施、燃氣用具及廚房電器的安裝、維修和維護服務;銷售:管道天然氣、燃氣管道和設備設施、燃氣用具及廚房電器。以上項目,涉及許可經營的須取得相關許可證件方可經營。(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廣寧新銳達的股東為公司全資子公司華兆能、天津天之匯企業管理咨詢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以下簡稱“天津天之匯”)和沈陽銳達燃氣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沈陽銳達”)。其中華兆能持股比例為51%;天津天之匯持股比例為39.2%;沈陽銳達持股比例為9.8%。公司與天津天之匯、沈陽銳達無關聯關系。
主要財務狀況:截止2020年12月31日,總資產為8,721.30萬元,凈資產為2,368.10萬元,營業收入39,851.26萬元,凈利潤為632.69萬元。
(十二)深圳前海佛燃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前海佛燃”)
法定代表人:熊少強
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區南山街道興海大道香江金融中心大廈2105
注冊資本:人民幣叁仟萬元
經營范圍:電能、熱能、新能源、節能環保技術的技術開發、技術服務、技術咨詢及技術銷售;供應鏈管理及相關配套服務;經營進出口業務(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禁止的項目除外);國內貿易(不含專營、專賣、專控商品)。(以上各項涉及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禁止的項目除外,限制的項目須取得許可后方可經營);化工產品銷售(不含許可類化工產品);潤滑油銷售;食品添加劑銷售;木炭、薪柴銷售;非金屬礦及制品銷售;農副產品銷售;石油制品銷售(不含危險化學品);煤炭及制品銷售;貿易經紀。(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許可經營項目是:危險化學品經營。(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經營項目以相關部門批準文件或許可證件為準)
前海佛燃是公司全資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權。
主要財務狀況:截止2020年12月31日,總資產為41,539.21萬元,凈資產為11,960.72萬元,營業收入192,961.84萬元,凈利潤為8,022.95萬元。
(十三)香港華源能國際能源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香港華源能”)
董事:梁嘉慧
地址:香港南丫島榕樹灣大灣新村50號2樓
注冊資本:港幣壹仟萬元
經營范圍:天然氣的銷售和進出口,天然氣配套服務的相關咨詢。
香港華源能于2020年1月8日在香港注冊成立,由公司全資子公司深圳前海佛燃能源有限公司出資設立的全資子公司。
主要財務狀況:截止2020年12月31日,總資產為19,392.46萬元,凈資產為2,518.56萬元,營業收入42,190.41萬元,凈利潤為1,602.67萬元。
(十四)佛山市禪城燃氣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禪城燃氣”)
法定代表人:徐中
地址:佛山市禪城區唐園西一街16號一、二、四層
注冊資本:人民幣壹仟萬元
經營范圍:管道燃氣的經營、輸配;燃氣管道及設備、爐具的維護;燃氣相關產品及燃氣爐具產品的銷售、維修及服務;熱力生產和供應;冷熱電聯產和能源供應;熱力管網及配套供熱設施、分布式能源設施的建設和經營(不含電網的建設和經營);合同能源管理;可再生能源領域技術咨詢;燃氣用具檢測;能源技術研發服務;家用電器維修;市政工程施工、設計;管道工程施工;管道工程技術咨詢服務、管道工程項目管理服務、監理服務;節能技術推廣服務和咨詢;商務咨詢服務;售電服務;銷售:電器設備、糧油、日用品、管道運輸設備、廚房設備及廚房用品;燃氣保險兼業代理;燃氣設備和電氣設備的銷售、租賃;洗滌服務;鍋爐設備維護維修服務;制造:光伏設備及元器件、壓力管道及配件;租賃:光伏設備、建筑工程機械及設備、不動產及有形動產。(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禪城燃氣是公司全資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權。
主要財務狀況:截止2020年12月31日,總資產為25,170.94萬元,凈資產為1,292.02萬元,營業收入18,655.48萬元,凈利潤為292.02萬元。
(十五)廣州元亨倉儲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元亨倉儲”)
法定代表人:劉春明
地址:廣州市南沙區黃閣鎮小虎島石化工區
注冊資本:人民幣陸億肆仟柒佰肆拾叁萬貳仟捌佰零捌元柒角壹分
經營范圍:普通貨物倉儲服務(不含危險化學品等需許可審批的項目);成品油倉儲(不含危險化學品);潤滑油銷售;石油制品銷售(不含危險化學品);成品油批發(不含危險化學品);化工產品銷售(不含許可類化工產品);新興能源技術研發;成品油倉儲(限危險化學品);出口監管倉庫經營;保稅倉庫經營;海關監管貨物倉儲服務(不含危險化學品);危險化學品倉儲;貨物進出口;燃氣經營。
廣州元亨倉儲有限公司的股東為公司、廣州元亨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元亨能源)和廣州宏海創展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宏海創展)。其中公司持股比例為40%;元亨能源持股比例為30%;宏海創展持股比例為30%。公司與元亨能源、宏海創展無關聯關系。
主要財務狀況:截止2020年12月31日,總資產為103,294.43萬元,凈資產為-31,766.22萬元,營業收入46,885.13萬元,凈利潤為-24,392.51萬元。
三、擔保協議主要內容
公司為前海佛燃、肇慶佛燃、云浮佛燃、香港華源能、佛山華源能、華粵能、藍聚能、禪城燃氣全資子公司提供全額擔保,被擔保的子公司向公司提供反擔保。原則上公司為控股子公司廣寧新銳達、陶聚能、武強中順、順德藍宇、高明中明、元亨倉儲等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擔保,其他股東按持股比例提供擔保或將股權質押給銀行,被擔保的控股子公司向公司提供反擔保。恩平佛燃的其他股東恩平市北晟建設開發有限公司無法對外提供擔保,公司為恩平佛燃提供全額連帶責任擔保,恩平佛燃向公司提供反擔保,財務風險可控。
就上述擔保事項,截止目前,公司尚未簽署有關擔保協議,具體擔保事項尚需相關金融機構審核同意方可執行,擔保協議以實際簽署為準,公司將嚴格按照董事會、股東大會授權范圍實施相關擔保事項。
四、董事會意見
公司董事會認為,公司上述為子公司提供的擔保事項,是為了子公司的經營發展,有利于其拓寬融資渠道,符合公司及股東的利益。被擔保的子公司狀況良好,具備償債能力,本次擔保事項的財務風險可控。
五、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本次提供擔保的對象均為公司合并報表范圍內的全資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的子公司經營情況普遍良好,公司為其提供擔保的財務風險可控,不會對公司產生不利影響。且公司為其提供擔保有利于公司子公司的持續發展,符合公司全體股東的利益。本次擔保行為符合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其決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獨立董事同意《關于2021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擔保的議案》,并同意將該議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六、累計對外擔保數量及逾期擔保的數量
1.公司對外提供的擔保均為對公司合并報表范圍內的子公司提供的擔保。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不含本次董事會審議的擔保事項)累計對外擔保額度為385,904.71萬元,占公司經審計的最近一期(2020年12月31日)經審計歸屬于母公司凈資產的比例為115.27%;實際發生的對外擔保余額99,083.48萬元,占公司經審計的最近一期(2020年12月31日)經審計歸屬于母公司凈資產的比例為29.6%。公司無逾期擔保貸款,無涉及訴訟的擔保金額及因擔保而被判決敗訴而應承擔的損失金額。
2.公司已發生對外擔保事項中除為公司子公司向銀行申請授信而提供擔保外,無其他對外擔保事項。
七、備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決議;
2.公司第五屆監事會第六次會議決議;
3.公司獨立董事關于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和專項說明。
證券代碼:002911 證券簡稱:佛燃能源 公告編號:2021-032
佛燃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公司會計政策變更的公告
佛燃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開的第五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同意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以下簡稱“財政部”)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21號——租賃》(財會〔2018〕35號,以下簡稱“新租賃準則”)。具體情況如下:
一、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概述
1.變更日期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執行新租賃準則。
2.會計政策變更原因
2018年12月7日,財政部修訂發布了新租賃準則,要求在境內外同時上市的企業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或企業會計準則編制財務報表的企業,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企業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將按上述要求對會計政策進行相應調整,并自2021年1月1日起執行新租賃準則。
3.變更前公司采用的會計政策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前,公司按照財政部發布的《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和各項具體會計準則、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企業會計準則解釋公告以及其他相關規定執行。
4.變更后公司采用的會計政策
本次變更后,公司將執行新租賃準則的有關規定,其他未變更部分,仍按照財政部前期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和各項具體會計準則、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企業會計準則解釋公告以及其他相關規定執行。
二、本次會計政策變更主要內容
新租賃準則完善了租賃的定義,增加了租賃識別、分拆、合并等內容。取消承租人經營租賃和融資租賃的分類,要求對所有租賃(短期租賃和低價值資產租賃除外)確認使用權資產和租賃負債。改進承租人后續計量,增加選擇權重估和租賃變更情形下的會計處理。
三、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對公司的影響
1.新租賃準則下,除短期租賃和低價值資產租賃外,承租人不再區分融資租賃和經營租賃,所有租賃將采用相同的會計處理,均須確認使用權資產和租賃負債;
2.對于使用權資產,承租人能夠合理確認租賃期屆滿時取得租賃資產所有權的,應當在租賃資產剩余壽命內計提折舊。無法合理確定租賃期屆滿時能夠取得租賃資產所有權的,應當在租賃期與租賃資產剩余壽命兩者孰短的期間內計提折舊。同時承租人需確定使用權資產是否發生減值,并對已識別的減值損失進行會計處理;
3.對于租賃負債,承租人應當計算租賃負債在租賃期內各期間的利息費用,并計入當期損益。
4.對于短期租賃和低價值資產租賃,承租人可以選擇不確認使用權資產和租賃負債,并在租賃期內各個期間按照直線法或其他系統合理的方法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當期損益。
5.按照新租賃準則及上市規則要求,在披露的財務報告中調整租賃業務的相關內容。根據新租賃準則,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對所有租入資產按照未來應付租金的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選擇簡化處理的短期租賃和低價值資產租賃除外)確認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并分別確認折舊及未確認融資費用,不調整可比期間信息。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不涉及對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調整,是根據財政部相關規定和要求進行的變更,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公司實際情況,不會對公司財務狀況、業務范圍、定期報告股東權益、凈利潤等產生重大影響,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況。
四、 董事會關于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合理性的說明
公司董事會認為,本次會計政策的變更是公司根據財政部相關規定和要求進行的變更,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公司實際情況,不會對公司財務狀況產生重大影響,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況。
五、 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根據財政部修訂的《企業會計準則第21號——租
賃》要求的相關規定進行的修訂及調整,符合相關規定和公司的實際情況。變更后的會計政策能夠更客觀、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本次會計政策的變更及其決策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公司獨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
六、監事會意見
監事會認為,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根據《企業會計準則21號——租賃》(財會〔2018〕35號)的相關規定進行的修訂及調整,符合相關規定和公司的實際情況。變更后的會計政策能夠更客觀、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本次會計政策的變更及其決策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
證券代碼:002911 證券簡稱:佛燃能源 公告編號:2021-037
佛燃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向控股子公司廣州元亨倉儲有限公司
提供財務資助的公告
佛燃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向控股子公司廣州元亨倉儲有限公司提供財務資助的議案》。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為降低公司整體融資成本,保證控股子公司業務運營的資金需求,在不影響公司正常生產經營的情況下,公司擬為控股子公司廣州元亨倉儲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元亨倉儲”)提供財務資助。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財務資助事項概述
1、財務資助對象:廣州元亨倉儲有限公司。
2、財務資助額度:人民幣100,000.00萬元,上述額度可在借款額度有效期限內循環使用,單筆借款金額授權公司經營管理層決定。
3、借款利率和計息:借款年利率參考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執行,具體利率以實際簽訂借款合同約定利率為準;每一筆借款的利息從公司實際放款日起計算,借款期限不足1個月的,在償還本金時清算利息;借款期限超過1個月的,按月支付利息。
4、財務資助用途:元亨倉儲日常經營資金投入及開展新型業務前期資金投入。
5、借款額度有效期限:有效期限為自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3年。
6、償還方式:按合同約定還本付息,其中借款期限不足1個月,在償還本金時清算利息;借款期限超過1個月,按月支付利息。
7、審批程序:本次提供財務資助事項不涉及關聯交易,也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本次財務資助被資助對象最近一期經審計的資產負債率超過70%,同時本次財務資助金額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10%,上述財務資助事項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二、財務資助對象基本情況
1、公司名稱:廣州元亨倉儲有限公司
2、注冊地址:廣州市南沙區黃閣鎮小虎島石化工區
4、注冊資本:64,743.280871萬元人民幣
5、股權結構:公司持有元亨倉儲40%股權,廣州元亨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元亨能源”)持有元亨倉儲30%股權,廣州宏海創展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宏海創展”)持有元亨倉儲30%股權。元亨倉儲為公司控股子公司。
6、法定代表人:劉春明
7、經營范圍:普通貨物倉儲服務(不含危險化學品等需許可審批的項目);成品油倉儲(不含危險化學品);潤滑油銷售;石油制品銷售(不含危險化學品);成品油批發(不含危險化學品);化工產品銷售(不含許可類化工產品);新興能源技術研發;成品油倉儲(限危險化學品);出口監管倉庫經營;保稅倉庫經營;海關監管貨物倉儲服務(不含危險化學品);危險化學品倉儲;貨物進出口;燃氣經營。
8、主要財務指標: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元亨倉儲資產總額103,294.43萬元;負債總額135,060.65萬元;凈資產-31,766.22萬元;營業收入46,885.13萬元;利潤總額-24,392.51萬元;凈利潤-24,392.51萬元(以上數據經審計)。
公司在上一會計年度未對元亨倉儲提供過財務資助。
9、經核查,元亨倉儲為失信被執行人,所涉執行案件(案號為(2018)粵0104執1038號、(2018)粵0104執1037號,對應判決書案號為(2017)粵01民終5275號、(2017)粵01民終5274號)均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對元亨倉儲破產清算申請之日(2019年3月6日)前立案的案件。《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二十條規定:“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已經開始而尚未終結的有關債務人的民事訴訟或者仲裁應當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債務人的財產后,該訴訟或者仲裁繼續進行”。2020年12月11日,廣東自由貿易區南沙片區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書》((2019)粵0191破1號之九),裁定認為元亨倉儲重整計劃已執行完畢;前述執行案件涉及的債權已在重整程序中由債權人進行了申報,并通過執行重整計劃依法受償。因此,對本次財務資助不存在實質影響。
三、擔保方基本情況
1、廣州元亨能源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40101749926032D
法定代表人:陳文華
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注冊資本:131,000萬元人民幣
住所:廣州市越秀區東風東路850號錦城大廈1801室
成立日期:2003年5月28日
主營業務:天然氣貿易、天然氣發電業務、油品貿易等。
元亨能源控股股東為廣州元亨集團有限公司,持股比例93.7939%,實際控制人為高威。
關聯關系:公司與元亨能源不存在關聯關系。
2、廣州宏海創展投資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40101MA5CLHD003
法定代表人:朱紅霞
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獨資)
注冊資本:100萬元人民幣
住所:廣州市南沙區豐澤東路106號
成立日期:2019年1月25日
主營業務:油品、化工品、天然氣等能源產品的批發、銷售。
宏海創展唯一股東為朱紅霞,朱紅霞為其實際控制人。
關聯關系:公司與宏海創展不存在關聯關系。
四、財務資助風險防控措施
1、鑒于元亨能源和宏海創展未能按同等條件、同等出資比例向元亨倉儲提供財務資助,為此公司要求元亨倉儲使用財務資助時,元亨倉儲其它股東提供以下的保障措施:
(1)宏海創展以其所持元亨倉儲全部股權向公司提供質押擔保;
(2)元亨能源提供保證擔保,保證擔保方式為不可撤銷的無限連帶責任保證。
2、元亨倉儲為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據簽署的《借款協議》將受如下措施監管:
(1)合作各方約定,如合作各方的經營及資信情況發生重大變化且可能對其清償借款的能力發生重大影響,公司有權要求合作各方在合理期限內增加擔保措施,如其未能在前述期限內增加公司認可的擔保措施,公司有權提前收回借款。
(2)如元亨倉儲違反協議約定的用途使用財務資助款項,或因任何原因導致元亨倉儲于借款期限屆滿時未能完成清償財務資助款項貸款金額,且亦未能于借款期限屆滿前另行提供公司認可的其他擔保的,則公司有權要求元亨能源承擔連帶擔保責任及依法處置宏海創展所質押股權,并有權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對公司的影響
通過公司對元亨倉儲提供財務資助,元亨倉儲能獲得充足的流動資金支持。元亨倉儲可以在鞏固傳統倉儲業務的同時,開展油品化工品貿易、低硫保稅油業務、外采供應和出口配套服務、期貨交割倉業務等,提升元亨倉儲的服務水平和競爭力。
本次公司向元亨倉儲提供財務資助采取了必要風險防范措施,宏海創展以其所持元亨倉儲全部股權向公司提供質押擔保,元亨能源提供不可撤銷的無限連帶責任保證。公司作為元亨倉儲的控股股東,對相關業務、貿易產品及財務均能有效監控;同時,借款年利率參考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執行,定價公允,不存在損害公司和股東利益的情形,不會對公司的財務狀況產生重大不利影響,本次財務資助風險可控。
六、監事會意見
監事會認為,在不影響正常經營的情況下,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元亨倉儲提供財務資助,有助于其獲得充足的流動資金支持,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亦不會對公司的財務狀況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監事會同意公司本次財務資助事項。
七、獨立董事意見
基于經營發展的需要,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元亨倉儲提供人民幣100,000.00萬元可循環使用額度的財務資助,用于元亨倉儲日常經營資金投入及開展新型業務前期資金投入。本次公司向元亨倉儲提供財務資助采取了必要風險防范措施,整體風險可控,不存在損害公司和股東利益的情形,不會對公司的財務狀況產生重大不利影響。我們同意公司本次提供財務資助的事項,并同意將該議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八、董事會意見
為滿足元亨倉儲經營發展的實際需要,公司董事會同意公司對控股子公司元亨倉儲提供財務資助。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元亨倉儲提供財務資助,能夠滿足其經營發展的實際需要,保證其正常運營,有利于增強其市場綜合競爭力,符合公司未來戰略及業務發展目標。本次財務資助資金借款年利率參考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執行,價格公允。元亨倉儲的其他股東廣州宏海創展投資有限公司提供股權質押、廣州元亨能源有限公司提供不可撤銷的無限連帶責任保證。公司將在提供資助的同時,加強對元亨倉儲的經營管理,對其相關業務、貿易產品及財務等實施有效控制,確保公司資金安全。上述財務資助的風險可控,不會對公司的日常經營產生重大影響,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廣大投資者利益的情形。
九、累計對外財務資助金額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會累計審批的對外財務資助的額度為29,607.6萬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8.84%。具體為:對中山市中潤能源有限公司提供財務資助5,000萬元(詳見公告2021-012);對廣東小虎液化天然氣有限公司提供財務資助20,997.6萬元(詳見公告2020-042);對恩平市北晟建設開發有限公司提供財務資助110萬元(詳見公告2020-032);對廣東中研能源有限公司提供財務資助3,500萬元(詳見公告2019-024)。目前公司對外提供財務資助的金額為27997.6萬元,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財務資助的情形。
十、備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決議;
2、公司第五屆監事會第六次會議決議;
3、公司獨立董事關于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證券代碼:002911 證券簡稱:佛燃能源 公告編號:2021-035
佛燃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掛牌北京金融資產交易所債權融資計劃的公告
為進一步拓寬公司融資渠道,優化融資結構,增強公司資金管理的靈活性,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開的第五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申請掛牌北京金融資產交易所債權融資計劃的議案》,同意公司向北京金融資產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金所”)申請備案、掛牌不超過人民幣5億元(含5億元)的債權融資計劃。本事項尚需提交公司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本次債權融資計劃發行方案的具體內容如下:
一、債權融資計劃的具體方案
(一)備案額度:掛牌債權融資計劃的規模不超過人民幣5億元(含5億元),可在備案有效期內一次性掛牌或者分期掛牌。
(二)掛牌期限:掛牌債權融資計劃的期限不超過5年(含5年),具體掛牌期限以資金需求及北金所掛牌為準。
(三)掛牌利率:債權融資計劃按面值掛牌,通過掛牌定價、集中配售的結果確定掛牌利率。
(四)募集資金用途:募集資金按照相關法規及監管部門要求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補充流動資金及償還債務等。
(五)掛牌時間:根據實際資金需求情況,在北金所備案有效期內一次或分期擇機掛牌。
(六)掛牌方式:在備案有效期內一次性或分期掛牌,具體掛牌方式根據市場情況和公司資金需求情況確定,由主承銷商擔任掛牌管理人,向合格投資者非公開發行。
(七)掛牌對象:北金所認定并認可的投資者(國家法律、法規禁止的投資者除外)。
(八)決議有效期: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債權融資計劃的掛牌及存續有效期內持續有效。
二、掛牌債權融資計劃的授權事宜
為保證公司本次債權融資計劃順利掛牌,擬提請公司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并由董事會授權公司管理層負責本次債權融資計劃備案、掛牌的相關事宜,根據實際情況及公司需要實施本次債權融資計劃,包括但不限于:
1. 在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根據市場條件和公司需求,制定本次申請掛牌債權融資計劃的具體方案以及修訂、調整本次申請掛牌債權融資計劃的掛牌條款,包括掛牌期限、掛牌額度、掛牌利率、掛牌方式、承銷方式等與掛牌條款有關的一切事宜。
2.聘請本次掛牌提供服務的主承銷商及聘請其他中介機構,辦理本次債權融資計劃掛牌申報事宜。
3.代表公司進行所有與本次掛牌債權融資計劃相關的談判,簽署與本次掛牌債權融資計劃有關的合同、協議和相關的法律文件。
4.如監管政策或市場條件發生變化,可依據監管部門的意見對本次掛牌的具體方案等相關事項進行相應調整;
5.辦理與本次掛牌債權融資計劃有關的其他事項。
6.本授權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上述授權事項辦理完畢之日止。
三、本次掛牌債權融資計劃的審批程序
公司申請掛牌債權融資計劃事項經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本事項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本次債權融資計劃的掛牌需在獲得北金所備案后,方可實施。公司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披露公司債權融資計劃的發行情況。
四、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本次申請的債權融資計劃有利于進一步拓寬公司融資渠道,優化融資結構,符合公司發展需要。該事項符合《證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股東利益的情形。公司獨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債權融資計劃的申請,并同意將該議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五、備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決議;
2.公司獨立董事關于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和專項說明。
證券代碼:002911 證券簡稱:佛燃能源 公告編號:2021-034
佛燃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申請發行債務融資工具的公告
為進一步拓寬佛燃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融資渠道、優化資金來源結構和期限結構,結合當前的金融市場環境,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開的第五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申請發行債務融資工具的議案》,同意公司向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以下簡稱“交易商協會”)申請注冊發行不超過人民幣50億元(含50億元)的債務融資工具。本事項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本次債務融資工具發行方案的具體內容如下:
一、債務融資工具的發行方案
(一)發行品種
債務融資工具的品種包括但不限于超短期融資券、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資產支持票據等交易商協會認可的一個或多個債務融資工具品種。
(二)注冊及發行規模
債務融資工具擬新增注冊規模不超過人民幣50億元(含50億元),具體發行規模將以公司在交易商協會審批或備案的金額為準。
(三)發行時間及方式
根據公司實際資金需求情況和發行市場情況,在交易商協會注冊有效期內擇機一次性發行或分期發行。
(四)募集資金用途
債務融資工具募集資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償還公司有息債務、流動資金周轉、置換銀行借款、項目建設、股權投資等符合規定的用途。
(五)發行期限
公司擬注冊發行的各類短期債務融資產品的融資期限不超過1年(含1年),擬注冊發行的各類中長期債務融資產品的融資期限不超過5年(含5年),具體發行期限將根據公司的資金需求以及市場情況確定。
(六)發行利率
債務融資工具的發行利率根據公司信用評級及發行市場情況確定。
(七)擔保人及擔保方式
發行債務融資工具是否采用擔保及具體擔保方式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及董事會授權人士根據相關規定及發行時的市場情況確定。
(八)決議的有效期
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發行債務融資工具的注冊及存續有效期內持續有效。
二、債務融資工具的授權事宜
為更好的把握債務融資產品的發行時機,提高融資效率,特提請公司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并同意董事會進一步授權公司經營層,在法律法規以及規范性文件、公司章程規定的范圍內及決議有效期內全權辦理債務融資工具注冊、發行相關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根據市場條件和公司需求,決定債務融資工具的發行時機,制定發行債務融資工具的具體發行方案以及修訂、調整發行債務融資工具的發行條款,包括但不限于實際注冊發行的債務融資工具發行的具體品種、發行期限、分期發行額度、發行利率、發行方式、承銷方式、發行時間、募集資金用途等與發行方案有關的一切事宜;
(二)聘請主承銷商及其他有關中介機構,辦理債務融資工具的評級、發行申報等與發行相關事宜;
(三)如國家、監管部門對于債務融資工具發行有新的規定和政策,授權具體經辦部門根據新規定和新政策對本次債務融資工具發行方案進行相應調整;
(四)簽署與本次債務融資工具發行相關的各項文件、合同等,包括但不限于發行申請文件、募集說明書及根據適用的監管規則進行信息披露的相關文件等;
(五)辦理本次債務融資工具發行過程中涉及的各項注冊備案手續,完成本次債務融資工具發行所必需的手續和工作;
(六)辦理與本次債務融資工具注冊發行有關的其他相關事項;
(七)本授權有效期限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上述授權事項辦理完畢之日止。
三、本次發行債務融資工具的審批程序
公司申請發行債務融資工具事項經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本事項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公司債務融資工具的發行需在獲得市場交易商協會接受注冊后,方可實施。公司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披露公司債務融資工具的發行情況。
四、獨立董事意見
本次申請發行債務融資工具,有利于拓寬公司融資渠道,優化公司債務結構,提高資金利用效率,有利于公司長期、持續的發展。本次公司申請發行債務融資工具符合《證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股東利益的情形。公司獨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債務融資工具的注冊發行申請,并同意將該議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證券代碼:002911 證券簡稱:佛燃能源 公告編號:2021-036
佛燃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終止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公告
佛燃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第五屆監事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終止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議案》,該議案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概述
(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核準佛山市燃氣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批復》(證監許可[2017]1921號)核準,公司首次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5,600萬股(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發行價格為每股人民幣13.94元,本次公司發行股票募集資金總額為78,064萬元,扣減發行費用總額為6,575.78萬元,募集資金凈額為71,488.22萬元,上述募集資金到位情況已經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驗證,并于2017年11月15日出具了“信會師報字[2017]第ZB12046號”《佛山市燃氣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驗資報告》。
(二)募集資金投資項目變更情況
2019年4月11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變更募集資金用途的議案》,同意公司調整原募集資金使用計劃,將原擬投入佛山市天然氣高壓管網三期工程的募集資金35,400萬元中的18,992萬元,用于新增募投項目蘆苞至大塘天然氣高壓管道工程項目、南海西樵工業園天然氣專線工程項目的建設。
2019年12月23日,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延期的議案》,同意將募集資金投資項目“佛山市天然氣高壓管網三期工程項目”和“蘆苞至大塘天然氣高壓管道工程項目”的建設完成期分別由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31日延至2021年6月30日、2021年1月31日。
2020年5月8日,公司2019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變更募集資金用途的議案》,同意公司調整原募集資金使用計劃,將原擬投入高要市管道天然氣項目二期工程的募集資金16,088.22萬元中的4,000萬元,用于新增募投項目水南至祿步(薩米特陶瓷)天然氣高壓管道工程的建設。
2020年11月20日,公司2020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變更募集資金用途的議案》,同意公司調整原募集資金使用計劃,將原擬投入佛山市天然氣高壓管網三期工程項目的募集資金16,408萬元中的13,800萬元,用于新增募投項目高明滄江工業園天然氣專線工程項目、西樵至白坭天然氣高壓管道工程的建設。
2021年2月2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變更募集資金用途的議案》,同意公司調整原募集資金使用計劃,將原擬投入高明滄江工業園天然氣專線工程項目、蘆苞至大塘天然氣高壓管道工程項目、南海西樵工業園天然氣專線工程項目、佛山市三水區天然氣利用二期工程項目的募集資金45,792萬元中的22,700萬元,用于新增募投項目廣州元亨倉儲有限公司40%股權收購項目的并購投資款。
2021年2月5日,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第五屆監事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延期的議案》,同意將募集資金投資項目“蘆苞至大塘天然氣高壓管道工程項目”、“高要市管道天然氣項目二期工程項目”和“水南至祿步(薩米特陶瓷)天然氣高壓管道工程項目”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的日期分別由2021年1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延至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
二、募集資金分配情況
截至本公告日,募集資金分配情況如下表所示:
三、募集資金使用情況
截至2021年2月28日,募集資金投資使用情況如下:
四、本次終止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具體原因
(一)佛山市天然氣高壓管網三期工程項目
隨著環保政策的升級,國家加速推進集中供熱、“煤改氣”等環保工程建設,促使工業用戶由分散供熱向集中供熱方式轉變,熱電聯產機組和分布式能源站項目急劇增多,工業及分布式能源用戶用氣負荷及總體布局發生了較大變化。一方面,用戶新增的天然氣需求,已較大幅度超過原高壓管網三期工程的設計供氣規模;另一方面,新增的熱電聯產機組用戶在天然氣使用方面存在一些特殊要求,原項目難以完全滿足。因此,原項目的管網布局、設計壓力等主要技術方案已難以匹配新的供氣需求。項目已投入資金建成南莊門站搶維修設施基地,該基地現用于公司日常生產管理、搶修維護、培訓教育等。
為滿足新形勢下的供氣要求,公司將通過切實研判市場及政策發展變化方向,結合現有管網布局,及時調整管網戰略布局和建設規劃,并以“十四五”及中遠期規劃為指導框架,規劃建設其他管網項目來滿足新的供氣需求,原項目中剩余的場站及管網建設內容將終止建設。
(二)南海西樵工業園天然氣專線工程項目
南海西樵工業園天然氣專線工程項目的實施旨在滿足西樵工業園建設發展及長海電廠冷熱電聯產項目的用氣需求,在項目推進過程中,該項目主要用戶之一的長海電廠冷熱電聯產項目建設方提出建設方案變更需求,要求對交氣點進行調整,導致該項目的管線建設方案發生較大變化。
公司通過研判當前變化形勢,結合管網布局的實施現狀,計劃通過優化調整其他在建管網項目替代該工程,確保滿足西樵工業園及長海電廠冷熱電聯產項目的用氣需求,且調整后的供氣管道里程更短、投資也更少。本著最大化發揮公司資金使用效率的目的,公司決定終止南海西樵工業園天然氣專線工程項目的建設。
五、 本次終止項目募集資金結余及其它剩余募集資金使用情況
佛山市天然氣高壓管網三期工程項目原計劃投入募集資金2,608.00萬元,截至2021年2月28日,已投入募集資金2,608.00萬元,不存在結余資金。南海西樵工業園天然氣專線工程項目原計劃投入募集資金56.43萬元,截至2021年2月28日,已投入募集資金56.43萬元,不存在結余資金。
截至2021年2月28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資金總額為人民幣21,092.66萬元(包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續費支出的凈額及理財產品/結構性存款/7天通知存款收益5,805.52萬元)。累計投入募投資金56,201.08萬元。剩余的募集資金將按計劃繼續用于其它募投資金項目。
六、本次終止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對公司的影響
公司本次終止“佛山市天然氣高壓管網三期工程項目”、“南海西樵工業園天然氣專線工程項目”是根據公司業務發展及項目的具體實施情況,并結合行業發展現狀,避免項目投資風險,保護投資者利益,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益做出的慎重決定,且均已計劃通過規劃建設新的管網建設項目,滿足當地用戶的天然氣使用需求。本次終止部分募集資金項目不會對公司現有的生產經營造成重大影響,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況。
七、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本次終止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是基于公司的實際經營情況而做出的調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益,避免項目投資風險,保護投資者利益,符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和長遠發展規劃。本次終止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事項及決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損害公司和股東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獨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終止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事項,并同意將該議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八、監事會意見
公司本次終止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符合公司實際經營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資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該事項的決策及審議程序合法、合規。因此,監事會同意公司本次終止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事項,同意將該議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九、保薦機構核查意見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公司本次終止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符合公司募投項目建設的實際情況和業務發展的實際需要,符合公司的發展戰略和長遠規劃,不存在損害股東利益的情況,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審批決策程序,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本次終止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事項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保薦機構對公司本次終止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無異議。
3.公司獨立董事關于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和專項說明;
4.中國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佛燃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終止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核查意見。
證券代碼:002911 證券簡稱:佛燃能源 公告編號:2021-031
佛燃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續聘公司審計機構的公告
佛燃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開的第五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續聘公司審計機構的議案》,同意公司繼續聘請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簡稱“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為公司2021年度審計機構。上述事項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一、擬聘任會計師事務所的基本信息
(一)機構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由我國會計泰斗潘序倫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創建,1986 年復辦,2010 年成為全國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會計師事務所,注冊地址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為朱建弟先生。立信會計師事務所是國際會計網絡BDO 的成員所,長期從事證券服務業務,新證券法實施前具有證券、期貨業務許可證,具有H 股審計資格,并已向美國公眾公司會計監督委員會(PCAOB)注冊登記。
截至2020年末,立信會計師事務所擁有合伙人232名、注冊會計師2323 名、從業人員總數9114名,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的注冊會計師和從業人員均從事過證券服務業務。
立信會計師事務所2020年度業務收入(未經審計)38.14 億元,其中審計業務收入30.40 億元,證券業務收入12.46 億元。
2020年度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報審計服務,主要涉及計算機、通信和其他電子設備制造業、醫藥制造業、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業、專用設備制造業、電氣機械和器材制造業、通用設備制造業、橡膠和塑料制品業等行業,同行業上市公司審計客戶4家。
2.投資者保護能力
截至2020 年末,立信會計師事務所已提取職業風險基金 1.29 億元,購買的職業保險累計賠償限額為 12.5 億元,相關職業保險能夠覆蓋因審計失敗導致的民事賠償責任。符合《會計師事務所職業責任保險暫行辦法》(財會[2015]13號)的相關規定。
近三年在執業行為相關民事訴訟中承擔民事責任的情況:
3.誠信記錄
立信會計師事務所近三年因執業行為受到刑事處罰0次、行政處罰 4 次、監督管理措施26 次、自律監管措施無和紀律處分3 次,涉及從業人員62名。
上述行政處罰及行政監管措施對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目前執業不構成影響。
(二)項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項目合伙人近三年簽署或復核上市公司審計報告情況:
姓名:郭兆剛
(2)簽字注冊會計師近三年簽署或復核上市公司審計報告情況:
姓名:陳克選
(3)質量控制復核人近三年簽署或復核上市公司審計報告情況:
姓名:權計偉
2.誠信記錄
項目合伙人、簽字注冊會計師、項目質量控制復核人近三年沒有因執業行為受到刑事處罰、行政處罰,沒有受到證券交易場所、行業協會等自律組織的自律監管措施、紀律處分。
3.獨立性
項目合伙人、簽字注冊會計師和質量控制復核人不存在違反《中國注冊會計師職業道德守則》對獨立性要求的情形。
4.審計收費
預計2021年度的審計業務費用情況如下:
(1)根據公司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的實際情況,公司及下屬公司2021年度財務報告審計,費用160萬(含稅);
(2)公司2021年度內部控制審計,費用50萬(含稅);
(3)如公司因業務發展,審計范圍擴大,公司可根據增加的審計工作量相應增加審計費用。
(4)如有其它專項審計另計費用。
由公司董事會提請公司股東大會授權公司經營管理層根據公司2021年度的具體審計要求和審計范圍與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確定相關的審計費用。
二、擬續聘會計事務所履行的程序
(一) 審計委員會履職情況
公司召開的第五屆董事會審計委會第五次會議審議并通過了《關于續聘公司審計機構的議案》。公司審計委員會經過審核相關材料,認為立信會計師事務所擔任公司審計機構以來,勤勉盡責,較好地履行了作為審計機構應盡的義務。審計委員會在查閱了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的有關資格證照、相關信息和誠信記錄后,一致認可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的獨立性、專業勝任能力和投資者保護能力,同意續聘立信會計師事務為公司2021年度審計機構,并同意將《關于續聘公司審計機構的議案》提交董事會審議。
(二)公司獨立董事意見
1.獨立董事事前認可意見
立信會計師事務所具有證券相關業務審計資格,具備為上市公司提供審計服務的經驗與能力,是公司2020年度審計機構。立信會計師事務所在從事公司以往年度審計服務過程中,盡職盡責,客觀公正地對公司的會計報表發表了審計意見。為保證審計工作的連續性,獨立董事同意續聘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為公司2021年度審計機構,同意將該議案提交公司董事會審議。
2.獨立董事獨立意見
立信會計師事務所在擔任公司審計機構以來,謹慎客觀、勤勉盡責,能夠按照有關規定實施審計工作,出具的審計報告客觀、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及經營成果,亦不存在損害公司整體利益及股東權益的情況。此次續聘審計機構事項的決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為保證公司工作的連續性,獨立董事同意公司續聘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為公司2021年度審計機構,聘期一年,同意將該議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東大會進行審議。
(三)董事會審議程序
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以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了《關于續聘公司審計機構的議案》 ,同意公司續聘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為公司2021年度審計機構,聘期一年。
本次聘任會計師事務所的事項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并自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
三、備查文件
(一)第五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決議;
(二)獨立董事關于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相關事項的事前認可意見和獨立意見;
(三)第五屆董事會審計委員會第五次會議決議;
(四)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營業執業證照,主要負責人和監管業務聯系人信息和聯系方式,擬負責具體審計業務的簽字注冊會計師身份證件、執業證照等;
(五)擬聘任會計師事務所關于其基本情況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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